在我國普通滾齒機的用戶數以萬計,幾乎每時每刻都有人在使用滾齒機在生產工作,他們的企業性質可能不同、經營觀念也可能不同,但有兩點卻一定是相同的。
第一點就是,他們都希望提高滾齒機的生產效率。生產效率是指固定投入量下,制程的實際產出與產出兩者間的比率。可反映出達成產出、預定目標或是營運服務的程度。亦可衡量經濟個體在產出量、成本、收入,或是利潤等目標下的績效。眾所周知,設備的生產效率提高了,直觀的表現就是提高了效益,增強了企業競爭能力。
而第二點就是,他們都要求提高滾齒機的工作安全系數。毫無疑問,每個生產企業都是以生產作為第一要旨的,而唯一能與生產并行的就是安全了。在我國法律中如此定義:“重大責任事故罪指工廠、礦山、林場、建筑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由于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行為。”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此可見,安全不僅是影響企業生存至關重要的因素,而且也是生產商、企業負責人無法忽視的一項重要的工作!而本文之目的就是通過對普通滾齒機進行數控及安全防護的改造,從而實現降低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改善工作環境、增加工作安全系數,達到效益化、增強企業競爭力的目的。
高地機床滾齒機主回路中M1和M3電動機,分別用QF1,QF2斷路器作為過載保護.變壓器及控制回路分別用QF3,和QF4斷路器作過載保護。
安全保護:
A、變速箱蓋和差動箱門上分別裝有微動開關SQ2和SQ3作為開蓋和開門即停車的安全保護
B、行程開關SQ1作為刀架垂直上.下移動的極限安全保護.